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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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部分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
2024-04-02 16:37审核人:

机关各相关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关部分党支部书记任期届满,现将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如下:

一、相关规定

1.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

2.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3.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二、时间要求:

请相关党支部在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并提交《党支部改选结果报告表》(机关党委网站资料下载)。

三、涉及的党支部:

党办校办党支部、就业处党支部、学生处党支部、审计处党支部、组织部党支部、研究生院党支部


中共西安工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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