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对于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组织形式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深入城镇、乡村、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社会考察和社会调查活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为社会和企业发展献计献策。
2、科技服务活动面向城镇社区、中小型企业等结合所学专业,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
3、文化服务活动深入城镇社区和贫困乡村,开展义务支教、文艺演出、法律宣传和咨询等活动,服务社区和乡村文明建设。
4、深入社区开展敬老助残帮困、公益事业服务等活动。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
1、利用假期,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组队实践和个人自主实践。
2、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开展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
3、其它集中组织的实践活动。
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本着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平时与假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二)在校本科学生应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累计参与社会实践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5天或参与志愿服务实践不少于30小时,经学院考核合格,团委审核,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计0.5-3学分。
三、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和表彰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考评一次,其成绩计入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填写《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撰写实践报告,由活动组织单位或活动接收单位填写证明或鉴定意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依据该登记表及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学生累计参与社会实践实践活动时间少于5天或参与志愿服务实践少于30小时, 原则上不能记及格以上成绩。
3、社学生会实践成绩由学院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评定,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4、在各学院总结评比的基础上,学校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暨表彰。
四、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
(一)学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制定计划、实施和总结表彰,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各学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团干部和辅导员要积极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发动专业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享受出差待遇。
(三)带队教师在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期间,加强团队管理,重点做好学生人身和财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五、社会实践活动经费的来源、管理和使用
(—)学校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专款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在此基础上,各学院也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社会实践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带队教师和学生的生活补助、社会实践活动的日常开支、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表彰等方面。
六、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深化工作
(一)要大力加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的宣传。各级团学组织也充分要利用各种媒体对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进行广泛宣传,各学院要设通讯员及时报道本院的活动开展情况。
(二)为了扩大和深化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效果,在做好成绩评定的基础上,各级团组织要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交流活动,如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展览、演讲会、报告会、座谈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