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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间的和谐关系
2014年06月04日 11:10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点击: )

   核心提示:

   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首先要处理的一对矛盾是“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民族与国家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一致性,又存在普遍而广泛的非一致性。

   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民族学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也是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关系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中国作为具有悠久历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格局。当今中国,在历史上形成的、经过“民族识别”确认、法律上认可的56个民族是“多元”,历史上形成的、近代以来明确的、直到今天仍在建构过程之中的“中华民族”是“一体”。费孝通先生的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对我们认识和处理多民族国家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启示。基于此,本文对如何认识全球化背景下多民族国家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关系,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一、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致性与非一致性

  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首先要处理的一对矛盾是“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民族与国家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一致性,又存在普遍而广泛的非一致性。

    近代以来,由于人民主权理论学说的发展和民 族独 立 运动的兴起,民 族(“nation”)往往与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或“national state”)联系在一起。当一个“民族”以追求独立自治或自决、建立“国家”为政治目标时,民族亦可以被理解成“国家”或“民族国家”。这种把民族作为“国家存续之唯一合法基础”以及“各民族都有自决建国之权”的理论主张,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近代“民族主义”理论的基石。

我们知道,近代的民族主义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具有反抗封建王权和神权的进步意义,对于形成和发展“人民主权”、建立“民族国家”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民族主义也容易形成本民族中心主义、排外主义倾向。在社会矛盾尖锐时期,一些极端民族主义主张如种族优越论,甚至打着“爱国主义”旗号,对内进行种族隔离(如南非)、种族清洗或种族屠杀,对外实施殖民扩张、掠夺或战争。20世纪爆发的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成为民族国家不断发展的催化剂。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全世界只有30多个国家,现在达到了200多个。从这个意义上看,追求民族独立、建立依托在“民族”之上的“民族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致与统一。

   目前世界上民族的数量远远超过国家的数量。尽管人们对于“民族”概念的理解各有不同,但是人口超过百万、千万乃至上亿的民族至少有300多个,加上人口数量不多、分布却极为广泛的人口较少民族,目前世界上被称之为“民族”的人类群体数量至少有两三千个。由于民族数量远远超过国家数量,除极少数国家外,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均是多个民族或者土著居民(有人称为“世居民族”)与移民共同组成“多民族国家”。尤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人口流动与跨国移民数量急剧增加,当今世界上几乎不存在完全由“单一民族”组成的“民族国家”(即使日本、法国等号称为“单一民族国家”也存在大量归化与非归化外来族群人口)。这就在现代“民族国家”内部出现了“认同”问题上的非一致性。

  很多移民或者外来族裔人口(如美国、巴西等),可能并非该国的“土著人口”或者世居民族,但是已经加入该国国籍,成为所在国的公民甚至成为主体民族成分。有些国家(如中国、俄罗斯、印度等)因为历史原因,本身就是多民族的。就是一些新近独立的所谓“民族国家”(如从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独立出来的国家),其人口也不单纯由一个民族组成。

   由此可见,单纯由一个民族组成的纯而又纯的所谓“民族国家”,只是一些人构想出来的“理想图画”。就其发展趋势而言,全球化时代完全建立由“单一民族”成分成员组成的“民族国家”也不可能出现。事实上,还有一种情况是同一个民族的成员因为各种原因跨不同国家而居,成为为数众多的跨境民族。朝鲜族、蒙古族等都是跨境而居的,犹太人、英国人、日本人、中国人、印度人等由于其“全球网络”的存在成为“全球族”。

   二、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合力与张力

  在所谓的单一民族国家之中,这个国家的公民对于“民族”与“国家”的认同是一体的,对本民族的认同就等于对自己国家的认同。对本民族的认同越强烈、往往对自己国家的认同也就越浓厚,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没有矛盾和张力,而是成为合力,成为对本民族和本国认同的统一体。

  当然,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排除个别人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非一致性。因为民族身份一般作为初级群体的天然纽带,往往是无法选择、也难以改变的;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却往往可以因为多种原因而改变居住的国家(移居其他国家)或者公民的身份(改变“国籍”)。移居国外的居民一旦加入新的国籍,其新身份虽然失去了原来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致性,但由于选择了新的国家认同,一般情况下不会导致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剧烈矛盾、冲突与困境(第二次世界大战早期美国对于日裔旅居美国侨民的处理应该是一种例外,而且主角是美国政府,日裔侨民属于被动方)。

  在多民族国家中,如何认识与处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的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影响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不存在单一线性的因果关系。因此,要研究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联系与影响,必须分析影响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多种因素本身,且要分析各种要素如何影响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及其相关关系的内在机理,还要分析各种因素影响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具体方向与大小程度。显然,没有大量的历史史实的论证,尤其是大规模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科学调查数据,是无法完成上述任务的。不幸的是,目前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这样一个阶段。

  一般来说,人们的角色是多样的,认同也是多样的和多层次的。在关于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问题上,用多样认同与多层认同的思路,的确可以化解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非此即彼”的张力与冲突。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就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二者之间的对立问题。在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中,公民个人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约等于所有中国人的国家认同)与对于本民族的认同是不矛盾的。在这种分析框架下,我们看到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在程度上是有差异的。人们往往会说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是更高层次的认同,而关于本民族甚至本民族不同群体之间的认同是低层次的。但即使我们认可两者之间的认同方向是一致的,却很难测量两种认同的程度和选择的优先顺序。

  根据我们在2013年对新疆1636户城乡居民进行的问卷调查,可以看到人们关于本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用“中华民族认同”代替)的选择是多样的。各个民族既认同本民族又认同中华民族的比重最大,平均为51.7%。同时,更加认同本民族(19.8%)或者更加认同中华民族(28.5%)的回答也占有一定比重。虽然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民族在进行上述判断的程度差异,但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的上述判断,也不知道上述判断作为一种看法,在何种程度上会影响人们的具体行动。何况这只是被调查者群体在被调查期间的看法,并不能表明每一个被调查个人的看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人们的看法本身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往往因时因地因情景不同而看法迥异。因此,对人们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测量和验证,的确十分困难,也难以给出一个确定无疑的答案。

 可能看到,用多层次认同理论构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相互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认同问题的“非此即彼”矛盾,却没有克服不同认同之间的选择顺序和程度差异可能导致的冲突。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公民个人乃至各个民族集体,由于立场态度、利益关系等方面的制约,在选择角度、出发点与倾向性等方面都可能存在巨大的差异。上述调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这种选择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但问题的关键是,当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在一定时空中发生矛盾的时候,如何研判一个地区、一些人群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就不仅仅属于理论探讨的话题,而是具备了切切实实的态度内涵和政策意蕴。这个问题在相当范围内仍是可控的,但也不排除爆发矛盾冲突的可能性。只是目前我们还不具备这种基于科学调查基础之上的理性认识与掌控能力。

  三、积极建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和谐关系

   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非一致性或者张力过大,容易引发矛盾与冲突。同样,两者的一致性,可以增强合力与共识。因此,如何处理两者的同与不同,积极建构两者之间的和谐关系,是多民族国家在处理认同问题时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世界各国在建构现代民族国家过程中都面临着这样一个任务,形成了处理这个问题的不同模式。比较典型的有:(1)强调国家公民身份的弱民族认同、强国家认同模式(如美国、法国等);(2)承认国民文化身份多元,而国民政治身份统一的多元文化认同模式(如加拿大等);(3)基于多民族国家历史基础的,以国家认同为主、地方民族自治为辅的多元认同并存的主从认同模式(如西班牙、中国等);(4)基于以民族认同的地方自治实体为基础,由地方自治实体自愿联合组成国家的多元并立认同模式(如前苏联、前南斯拉夫等)。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模式已经出现了危机。比如,多元并立认同模式表面上看很“理想”,但容易处理不好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关系、不能协调好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在实践中,或者把地方利益挤压得失去“自治”和自我发展空间,或者过于强调地方利益、民族差异,最终导致出现民族认同高于国家认同,地方利益大于国家利益。最终结果是,很难形成科学有序的国家认同,不利于国家统一,甚至在多种因素影响下瓦解国家联合体,导致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瓦解与分裂。冷战结束后前苏联、前南斯拉夫的解体与分裂可谓殷鉴不远。

    中国作为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方面历史经验教训极为丰富,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这是值得珍惜和总结的宝贵遗产。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三个离不开”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了一整套符合中国民族国情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政策。在“四个认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前提下,坚持尊重和保护民族与民族文化多样性、支持各民族平等发展权。

  从总体上看,中国在建构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和谐关系方面是成功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全球化时代民族认同趋势强化在某种程度上带来的冲击与挑战,更不能忽视“三股势力”对中华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体系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坚持从中国民族国情出发形成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动摇,根据形势变化积极稳妥调整民族理论、民族法制和相关政策,在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指导下形成中华民族认同大于但不取代各民族认同的新理念,对新时期建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和谐关系来说至关重要。当然,新观念更需要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措施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期待这样的新理念与新举措落到实处。

(王延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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