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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22 019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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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学[2020]146)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奖项
1.评审对象:全校在册的本科学生(2022级新生除外)。
2.评奖项目:
(1)先进集体:三好班级、文明宿舍。
(2)综合奖学金:十佳大学生(新时代好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二、评审条件及规定
1.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学[2020]146)文件评选标准执行(因2021-2022学年已评选优秀心理委员,故本次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范围,不含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
2.评奖前未交清学费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评优,具体情况由各学院酌情处理;
3.校内奖学金(不含十佳大学生)的评比、奖学金发放工作由各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完成,并报学生处备案。学生处只负责表彰和协调财务处发放奖学金等善后处理工作;
4.今年奖学金评定继续使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评定,如有问题及时协调,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评审时间要求
各项评奖名额分配由学工部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学[2020]146)文件评选标准统一在系统中分配(见附件1)。
校内奖学金评定奖项分三部分进行: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文明宿舍申报评比工作。
(1)请各学院教学网学生绩点成绩为准,开展各奖项评比。学生登录学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ehall.xatu.edu.cn)在“校内奖学金”模块中申请,学院审核;
(2)学生申请:10月10日前,学生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书面申请和支撑材料交辅导员处);
(3)学院评比:10月11-19日,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召开班级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和评选,要求评选过程公开透明;
(4)汇总审批公示:10月20日至10月22日,学院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并公示(公示期三天);
(5)学生处备案公示:10月23日至11月29日,学生处对各学院评优结果汇总、公示。
2.十佳大学生(新时代好青年)、单项奖学金的申报评比工作。
(1)申请:10月10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校内奖学金”模块进行网上申请(十佳大学生入围奖、创新创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并按照规定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竞赛证书、专利证书、发文期刊等,证书日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十佳大学生入围奖学生需要填写附件2;学业奖学金系统按照评选比例直接认定;社会实践校级先进个人以团委表彰文件为准,无需申请;申请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需将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学院审核(证明材料为:证书、论文等);
(2)学院审核:10月11日至10月19日,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审核相关材料,当学院十佳大学生入围奖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时,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民主评议,开会讨论确定最终参评名额;
(3)学院汇总公示:10月20日至10月22日,学院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期三天);
(4)学院审批上报:10月23日至10月27日,学院对最终评奖结果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批;
(5)学生处备案公示:10月28日至11月4日,学生处对各学院评优结果汇总、备案,并组织十佳大学生笔试和面试。
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比工作。
(公示要求:个人奖必须公示学生所获奖项名称、平均绩点成绩及专业排名等相关信息,要求在各单位橱窗等显著位置及网站主页上公示,并通知学生查看。)
四、报送资料的内容及要求
因使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奖学金,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审批;10月27日前各学院需将本学院十佳大学生入围奖个人成果表、创新创业奖学金和文体活动奖学金学生的证明材料(按照评定奖项分类)交至学生管理科(行政楼401室);附件2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管理科邮箱:guanlike320@163.com。
所有获奖学生必须保证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个人农业银行卡号正确,银行卡能正常使用,以免奖学金打卡失败。
五、评定要求
1.评优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注重申报集体、学生平时表现,对于违章、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
2.如在评优中出现较大失误,将酌情扣减该单位下学期评优名额,年度考核评定中相关指标评分降一档,相关责任人不能参评当年优秀辅导员。
六、评优工作联系人:梁红
电话:029-86173033
附件1:2021-2022学年各学院校内奖学金分配名额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十佳大学生”入围奖个人成果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