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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23 021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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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第四次全员岗位聘用工作中关于辅导员岗位聘用的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聘用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研工部部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教育科。
二、岗位等级及职数
按照学校第四次岗位聘用要求和辅导员队伍现状,第四次各岗位级别聘用人数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岗位级别 |
第四次各岗位可聘用人数 |
1 |
教师8级 |
16 |
2 |
教师9级 |
22 |
3 |
教师10级 |
16 |
4 |
教师11级 |
15 |
5 |
教师12级 |
15 |
合计 |
84 |
三、聘用人员范围和聘期
1.聘用人员范围:2023年7月1日前在册事业编制人员。
2.聘期:2023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
四、岗位聘用原则
1.第四次岗位聘用按照“按岗择优,突出业绩,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在全体辅导员中统筹进行,由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各岗位层级人选确定的基本原则。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辅导员个人申报、现实工作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岗位等级。辅导员符合各岗位基本申报条件方可申报该层级岗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综合辅导员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工作实绩投票确定各层级岗位人选。
五、各级岗位职责
各级岗位职责与任务按照43号令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相关要求,结合《西安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委[2018]84号)和队伍现状制定,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说明书。
六、工作安排
全员岗位聘用工作主要分为动员部署、聘用实施、领导小组审议、公示、聘用结果审核五个阶段。
(一)动员布署阶段6月16日前
第四次全员岗位聘任辅导员岗位聘任工作由校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请各学院及全体辅导员认真学习辅导员岗位聘任工作说明,领会精神,做好个人申报准备工作。由辅导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二)聘用实施阶段6月26日前
聘用基本程序:岗位公布、聘期考核,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初步资格审查、岗位聘用初步方案确定、评议和公示,具体安排如下:
1.聘期考核,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6月21日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填报个人岗位聘用申请表,完成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具体参照《岗位聘用线上填报操作手册》(附件2)进行。
2.初步资格审查6月22日
资格审查由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岗位聘用初步方案确定6月23日
岗位聘用初步方案确定由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4.公示6月24日—6月26日
聘期考核和评议结果在全体辅导员中公示三天。
(三)审议阶段
岗位聘用申请表及各类岗位聘用汇总表由辅导员聘用领导小组审核后交校聘委员会办公室,由校聘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提交校聘委员会各工作组审议。
(四)校内公示阶段
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将审议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聘用结果审定阶段
公示无异议后,聘用结果交校聘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党委会审定。
七、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专人负责并及时将聘用工作相关情况传达给每一位辅导员,并对工作实际进行客观评价,确定第四次岗位聘用考核等级。
2.全体辅导员要客观对待第四轮岗位聘用,树立危机意识,客观地总结个人第三轮岗位聘用聘期工作完成情况,如实填报个人岗位聘用申请表,同时整理好各类原始支撑资料备查。
3.第四次岗位聘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老师予以理解与配合,按时提交相关资料。
附件:
附件1《辅导员岗位说明书》
附件2《岗位聘用线上填报操作手册》
第四次全员岗位聘用辅导员岗位聘用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