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
为了增强毕业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各学院党委要结合学生毕业相关工作,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离校前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特别是关于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流动党员管理等有关章节内容;讲解党员组织关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办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主动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号召毕业生党员在走上学习、工作岗位后,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类型
(一)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
1.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结合工作、学习单位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
2.工作、学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或转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在本校继续学习或留校工作的,如所在院级党组织发生变更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院级党组织;如所在院级组织没有变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支部。
(二)毕业生党员没有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自愿转出的按规定转出。党员离校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校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党委同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其组织关系可以暂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期间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做好联系教育工作。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登记类型
组织关系转出去向分“本院”、“校内”、“省内”、“省外”、“出国(境)”五种情况进行登记:
(一)“本院”指毕业生党员继续在本学院学习、工作。
(二)“校内”指毕业生党员到我校其他单位学习、工作,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他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三)“省内”指党组织隶属关系在陕西省内的接收单位。
(四)“省外”指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在陕西省内的接收单位。
(五)“出国(境)”指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的情况。
四、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一)登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
1.党支部要准确统计全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包括实际毕业离校的党员及延期毕业的党员,填写本支部的《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附件2),报学院党委。需特别说明的是组织关系转接必需具体到转入地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内的党支部名称。
2.学院汇总信息,相关信息务必做到人员不漏不重、信息准确有效,汇总信息除包括2023届应届毕业生外,还应包括延期至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以及往年留校今年转接关系的往届生。
3.学院审核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信息,并做好自有台账信息整理工作。
(二)上报数据材料
学院党委核对数据无误后,于6月16日(周五)前,将有关资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审查。
(三)组织部校核数据
6月23日前,组织部完成信息校核,确定《登记表》的相关信息。
(四)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1.6月30日前,各学院根据经组织部校核后的《登记表》办理转接手续。
2.凡可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完成转接的,直接在网上完成转接流程,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学院要督促党员在系统转接后1月内及时前往接收地党组织报道,并经接收地党组织在系统内接收,确认报到并接收后才能最终完成转接流程。
3.凡不能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完成转接的,以线下方式进行关系转接,组织部统一下发纸质版介绍信。学院领取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填写转接信息并及时发放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党员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90天)内到接收方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并及时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至各学院党委。待回执收到后,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通过“转向省外”功能进行办结(有一个上传附件的功能,可将介绍信回执的电子版或者相关证明上传,此功能可根据实际情况操作)。具体操作见附件3。
(五)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1.线下转接组织关系的,因工作变动或接收方党组织变动需要更换介绍信的,应在有效期内将原介绍信交回学院党组织,并附有关情况说明经学院审核同意,并报组织部备案后重新开具。
2.网上组织关系重新转接,由本人向学院党组织申请说明原因,经确认属实的,需联系系统内最近一级审批党组织逐级退回学院后,方可重新转接。
五、转接组织关系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党委应按规定为离校前预备期满的毕业生党员办理转正手续。
2.各学院党委要认真核查毕业生党员材料,确定无误之后,装入档案。归档材料参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执行。
3.毕业生党员党费收缴截止时间统一为2023年6月。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结束后,各学院党委应及时完成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维护工作,将组织关系暂留学院的毕业生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继续做好管理教育工作。
六、有关要求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时,由党支部书记进行确认。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到转入地党组织报道并落实组织关系,避免因长时间不报道介绍信失效或系统内被退回的情况发生;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
3.今年毕业生党员人数多,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工作量大、任务重,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顺利完成。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