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团内表彰奖励办法
(2015年11月修订)
为激励先进,积极引导广大团员自觉成长成才,为加强团组织的建设,更好的发挥共青团组织和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团章》,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类型
1、对学院团委的奖励。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院团委工作考核办法》,对于考核优秀的学院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的称号。
2、对团支部的奖励。对于组织健全,工作规范,成绩显著的团支部,由校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
3、对团小组的奖励。对于工作开展有特色,成绩显著的团小组,由校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小组称号。
4、对团日活动的奖励。对于有特色、影响大、同学参与广的团日活动,由校团委授予优秀团日活动称号。
5、对团员的奖励。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各方面做出表率的团员,由校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6、对团干部的奖励。对于热心团的工作,成绩显著的共青团干部,由校团委授予优秀团干部和优秀教工团干部称号。
7、对学生社团的奖励。对于组织健全、有特色、影响力较大、成绩显著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授予优秀社团、精品社团的称号。
8、对社团个人的奖励。对于在学生社团的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认真、团结同学的社团成员,由校团委授予社团先进个人称号。
9、对青年志愿者的奖励。对于能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积极、主动并做出表率的同学,由校团委授予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二、评比条件
1、五四红旗团委的条件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院团委工作考核办法》,详见《西安工业大学学院团委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2、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
(1)支委会班子齐备,改选及时,规章制度健全,支部团结。
(2)支委会成员熟悉团工作的基本知识,能积极主持和开展各项工作,学习成绩良好,在同学中有威信。
(3)日常工作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
(4)能围绕团员的成长成才开展各项积极有益的活动,活动有影响。
(5)本支部团员中未出现违纪情况。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条件
除具备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支部风气良好,在学校有一定影响。
(2)支部会班子坚强有力,在团员中有很高的威信。
(3)同学成绩良好,并能注意各方面素质的拓展和提高,在年级中处于前列。
4、五四红旗团小组条件
(1)日常工作规范,团小组内部团结,风气好。
(2)能围绕团员的成长开展各项积极有益的活动,并在同学中产生影响。
(3)成员能注意自身能力和素质的锻炼与提高,学习成绩良好。
(4)成员中未出现违纪情况。
5、优秀团日活动条件
(1)有特色,有创新,紧紧围绕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主题显明。
(2)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
(3)团员参与面广。
6、优秀团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和掌握团的基本知识,思想上进,在团员中做出了表率。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注重自身能力和素质的锻炼与提高,学习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并能在其中发挥模范作用。
(4)工作主动,勇于创新,关心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赢得同学赞扬。
(5)勇于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原则,立场坚定。
7、优秀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能熟练地掌握团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团的各种文件。
(2)积极努力地参加团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能出色地完成任务。
(3)维护团结,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团组织中享有一定威信。
8、优秀教工团干部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和掌握团的基本知识,思想上进,注重自身能力和素质的锻炼与提高。能熟练地掌握团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团的各种文件。
(2)在团干部工作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3)工作认真、踏实,能够充分发挥教工团干部的作用,主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工作成绩突出。
(4)关心大学生的成长、成材,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大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9、精品社团评选条件
(1)社团宗旨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社团成立1年以上,内部组织健全,社团发展良好,具有传承性。
(3)社团能定期开展内部活动,取得较好效果,在学校有一定影响。
(4)在常规活动的基础上特色活动举办效果好,具有较强的校内外影响力。
10、社团先进个人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社团管理办公室学生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评选社团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和掌握团的基本知识,思想上进。
(2)在工作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各科学习成绩良好。
(3)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能在学生社团的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积极、主动、勤恳、踏实。
(4)能很好的规划好社团的传承与发展,所负责的社团在学生活动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11、优秀青年志愿者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青年志愿者可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
(1)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和掌握团的基 本知识,思想上进。
(2)参加志愿活动1年以上,各科学习成绩良好。
(3)能积极参与青年志愿服务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12、精品校园文化活动评选条件
(1)活动实施连续2年以上,既有一定的传承性,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2)活动实施的载体有效、活动组织严谨、有序,实施效果显著。
(3)深受师生喜爱,具有一定的校内外影响力。
(4)活动历年的活动资料(文字、影像、获奖情况)保存完整。
三、评选办法
1、团内先进的评比要结合平时支部工作的小结、汇报、检查和交流来进行,评比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个人自评、支部评议、学院团委评比和讨论决定、团委审批层层开展。此外,对学校团学工作有突出贡献和在重大团学活动中主动参加并起到重要作用的团员、团干,经核实,校团委可根据具体情况直接授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
2、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为全体团员总数的3% ,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全体团干部总数的8% ,优秀教工团干部数量不限。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比例为团委总数的25%,五四红旗团小组的评选比例为团小组总数的2%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为支部总数的5%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不限比例,宁缺毋滥;优秀团日活动的评选比例为支部总数的5%,优秀社团、社团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评选,团委审核后公布 。
3、评优应以创优为基础,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开展争创五四红旗团小组、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当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活动,以此来促进团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四、奖励办法
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团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小组、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日活动颁发奖状、荣誉证书、奖品,记入档案。
五、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